三星电子21日召开董事会公布,已审议通过2026年度股东回报实施方案,预计规模达90万亿‑110万亿韩元。该规模约为2020年历史最高水平(20.3万亿韩元)的5倍,也相当于2016‑2025十年间年均股东回报规模(13.8万亿韩元)的约7倍。
三星电子解释,本次股东回报旨在让企业成长带来的经营成果切实回馈股东,形成企业发展与股东价值提升的良性循环。
此举也是落实2024‑2026三年股东回报政策,该政策规定将自由现金流(FCF)的50%用于股东回报。
2024‑2025年,三星电子每年派发9.8万亿韩元常规分红,两年合计常规分红19.6万亿韩元;2025年还实施1.3万亿韩元特别分红,以及8.4万亿韩元的股份回购注销。过去两年股东回报合计达29.3万亿韩元。
叠加2026年股东回报,预计2024‑2026三年股东回报总规模将达到120万亿‑140万亿韩元。
三星电子计划,首先实施包含今年第三季度季度常规分红在内,规模约30万亿韩元的现金分红。
具体细节将在10月末的董事会敲定。
剩余部分股东回报,将在2026全年经营业绩落定后的明年1月董事会上,确定现金分红、股份回购及注销等方式和对应规模。
与此同时,三星电子于当日董事会还审议通过约15万亿韩元的自有股份回购,用于员工薪酬激励。市场预计该举措同样将带来股东价值进一步提升的效果。
三星电子相关负责人表示:“今后将切实履行股东回报政策,并就股东回报计划积极与股东及市场沟通。”
三星电子自1975年在韩国证券市场上市以来,除遭遇石油危机出现当期净亏损的1980年之外,每年均实施现金分红。
2016年,公司发布股东价值提升政策,将自由现金流(FCF)的50%作为股东回报资金来源。
自2017年起实行季度分红,将年度分红次数提升至4次;并确立连续三年执行FCF50%用于股东回报的原则,提高投资者对回报的可预期性。
基于上述政策,即便经营业绩出现起伏,公司依旧每年派发常规分红:2018年9.6万亿韩元,自2021年起每年9.8万亿韩元。
遵循常规分红之后动用剩余资金追加回报的方针,公司分别在2020年第四季度派发10.7万亿韩元、2025年第四季度派发1.3万亿韩元的特别分红。
2015年至2025年第四季度,三星电子累计现金分红规模达102.8万亿韩元,突破100万亿韩元。
除分红外,三星电子也同步通过回购并注销自家股票的方式提升股东价值。
2015年至2025年末,累计回购38万亿韩元规模的自家股份,用于员工激励以及股份注销,以此提升股东价值。
